供社福團體和機構使用之車輛,在同一縣(市)免徵牌照稅以3輛為限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車輛專供已立案的社會福利團體和機構使用,並經各地社政機關證明者,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內的總分支機構,合計得申請免徵牌照稅以3輛為限。
如有疑問,請洽該局詢問,免費電話:0800-476969或7239131轉161-167。
承辦員:羅靜雯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164
供社福團體和機構使用之車輛,在同一縣(市)免徵牌照稅以3輛為限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車輛專供已立案的社會福利團體和機構使用,並經各地社政機關證明者,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內的總分支機構,合計得申請免徵牌照稅以3輛為限。
如有疑問,請洽該局詢問,免費電話:0800-476969或7239131轉161-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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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表示,自105年1月1日起,營利事業出售下列房屋、土地之所得,需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課稅範圍):
(一)103年1月2日-104年12月31日間取得,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之房屋、土地。
(二)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屋、土地。
該分局舉例說明,若營利事業將103年12月取得之房地於105年2月份出售,因持有期間未逾2年,所以出售房地之所得需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土地不再免所得稅。
該分局進一步提醒營利事業,如於105年1月1日以後出售上述情形之房屋、土地,適用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新制,需併入年度結算申報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新聞稿聯絡人:本分局營所遺贈稅課 黃課長
聯絡電話:(05)362-1010 分機100
(中央社記者蔡怡杼台北6日電)南台灣6日清晨發生規模6.4地震,金管會提醒已投保地震險的民眾,若住家建物有遭受損失,可立刻通知產險公司或向地震保險基金報案,一旦受理將會立刻派員查勘鑑定損失程度。
根據中央氣象局網站,高雄市6日凌晨3時57分發生規模6.4地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目前已知有多起災情,地震發生後第一時間已責成地震保險基金主動與震區的縣市消防局聯繫及瞭解災情,並於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成立後,進駐該應變中心以瞭解最新災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