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按住家用自住房屋稅率課徵與戶籍遷入與否有無關係?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有民眾來電詢問,要按住家用自住稅率課徵房屋稅,戶籍要不要遷入?

該局說明,房屋稅係依房屋現值按實際使用情形分別適用不同稅率,只要房屋符合1.無出租使用2.確實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3.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者。無論是否設有戶籍,均可按住家用自住稅率課徵房屋稅。納稅義務人自己名下、自己居住之房屋,已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者,該房屋基地坐落之土地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應另行申請。

該局提醒民眾應檢視自己房屋與土地的課稅情形,供住家用的房屋,是否按住家用自住稅率核課房屋稅;符合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要件的土地,是否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繳納地價稅。假如不是,請儘快向所轄稅務(分)局提出申請,千萬別讓您的權益睡著了。

若您對房屋稅有不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向該局或所屬各分局洽詢,將有專人為您解答,亦可上網查詢,網址為:www.pttb.gov.tw

 


更新日期: 105/02/03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摘自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www.etax.nat.gov.tw/etwmain/front/ETW118W/CON/444/6169002383763452279?tag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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